“十二五”开局之年,节能减排任务艰巨,低碳经济任重道远,要求从事节能减排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努力工作,并且不断提高认识,提高能力,提高水平。早在2007年国务院发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第二十五条中已经规定 “重点耗能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师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也明确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能源管理负责人应当接受节能培训。违者将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于200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09),标志着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工作在国内的正式启动。此外,《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的通知》的发布,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我国企业能源管理、能源审计工作,加强节能人才培训工程,实行能源管理资格准入制度。为此,针对我国目前能源管理专业人才缺乏的状况,我中心决定举办全国高级能源管理师和高级能源审计师岗位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国内外能源市场情况、能源政策法规、能源概论;
2、最新能源管理体系国家标准(GB/T23331-2009)要点解析;
3、标准节能,综合能耗、节能量计算、能耗限额等国家标准;
4、技术节能,基础、共性、通用、重点节能技术基本原理;
5、能量平衡、能源审计、节能评估、能源计量、能源统计等重点内容;
6、节能的基本原理与节能新机制;节能方案产生和筛选;节能技术经济评价和生命周期评价;
7、节能相关的节能、标准、技术、产品认证和产品能效标准;
8、节能评估和审查依据的最新法律法规、节能评估和审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9、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具体操作流程、编写节能评估报告如何对标分析;
10、企业能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标准;
11、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实施方法;
12、能源审计原理与实施方法;企业能源审计的原理、标准和方法;
13、能源审计程序、审计要点;能源审计可行性要点、方案实施、审计报告编写;企业能源统计与能源计量;
14、最佳节能实践案例介绍和节能技术推荐。
二、培训对象:
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能源管理经理/动力/能源部门的负责人、运行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各级政府负责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管理工作的官员和专家;有关设计院和咨询公司的专家。
三、培训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2011年12月16日~21日(15日全天报到),上午08:45上课;
2、培训地点:广州市江南西路青蒲大街永盛围21号二楼课室
四、考试及证书:
经考核达到要求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高级能源管理师》、《高级能源审计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本证书可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证书可登陆:http://edu.mohrss.gov.cn/查询。
五、培训费用:
高级能源管理师3400元/人;高级能源审计师3400元/人(含:学费、资料费、考试费、证书费、认证费、场租、讲授、辅导费等)【注:可同时报考两科】。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将“报名回执”(见附件)于2011年12月15日前传真至020-34277063或Email至:pxyk_pxzx@126.com进行报名;报到时持:本人近期二寸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各1份。(备案用)
2、电话:020-34277071 020-34277139 梁老师 罗老师
传真:020-34277063 020-3427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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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